公布日期 | 證券名稱 代號 |
張數/搓合時間 | 處置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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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 新光鋼五 (20315)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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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5-03 ~ 2021-05-14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5月03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5月03日至110年05月1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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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9 | 銘異 (3060)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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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5-03 ~ 2021-05-14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三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9 | 誠創 (3536)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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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5-03 ~ 2021-05-14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三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因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爰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六十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三項。 |
2021-04-29 | 彩晶 (6116)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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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5-03 ~ 2021-05-14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三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8 | 喬鼎 (3057)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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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9 ~ 2021-05-13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7 | 億泰 (1616)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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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8 ~ 2021-05-12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八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二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7 | 德宏 (5475)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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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8 ~ 2021-05-12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8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8日至110年05月1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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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 誠創 (3536)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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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因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爰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四十五分鐘撮合一次) 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 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 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二項。 |
2021-04-26 | 通訊-KY (6404)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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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7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7日至110年05月1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4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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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6 | 同方友友-DR (91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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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張
搓合時間
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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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6 | 銘異 (3060)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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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6 | 皇昌 (2543)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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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6 | 益航 (2601)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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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7 ~ 2021-05-11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新興 (2605)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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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慧洋-KY (2637)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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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佳大 (2033)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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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富鼎 (8261)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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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世芯-KY (3661)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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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3 | 金麗科 (3228)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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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6 ~ 2021-05-10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6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6日至110年05月1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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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 德宏 (5475)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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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3 ~ 2021-05-07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3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3日至110年05月0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10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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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2 | 官田鋼 (2017)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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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3 ~ 2021-05-07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2 | 億泰 (1616)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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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3 ~ 2021-05-07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三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2 | 正德 (2641)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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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3 ~ 2021-05-07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3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3日至110年05月0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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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 華榮 (1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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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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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2 ~ 2021-05-06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1 | 華紙 (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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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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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2 ~ 2021-05-06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1 | 燁興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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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2 ~ 2021-05-06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1 | 聚亨 (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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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2 ~ 2021-05-06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21 | 四維航 (5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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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2 ~ 2021-05-06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20 | 金麗科 (3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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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1 ~ 2021-05-05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1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1日至110年05月0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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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0 | 世芯-KY (3661) |
單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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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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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1 ~ 2021-05-05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五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19 | 歐買尬 (3687) |
單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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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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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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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0 ~ 2021-05-04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0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0日至110年05月0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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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 彬台 (3379) |
單筆張數
張
多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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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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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0 ~ 2021-05-04
處置原因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內容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0年04月20日起10個營業日(110年04月20日至110年05月0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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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 越南控-DR (9110) |
單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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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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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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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20 ~ 2021-05-04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二十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2021-04-16 | 泰金寶-DR (9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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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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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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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19 ~ 2021-05-03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九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 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
2021-04-16 | 耀登 (3138) |
單筆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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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筆張數
張
搓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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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1-04-19 ~ 2021-05-03
處置原因
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年四月十九日起至一百十年五月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 3處置措施: 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 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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