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產物保險『汽/機車保險專案』


機車險專案
專案
內容
保障範圍 推薦理由 方案A1
(一年期)
方案A2
(二年期)
方案B1
(一年期)
方案B2
(二年期)
強制險 每一人
死亡
或殘廢
最高
200萬元
法令規定強制投保,未投保者最高罰鍰30,000元。 ● ● ● ●
每一人
傷害
醫療費用
最高 
20萬元
駕駛人
傷害險
每一人
死亡
或殘廢
最高
200萬元
駕駛人傷害險增加駕駛人本人之行車意外事故保障,在您關心別人之餘,也能多愛自己一點。 ─ ─ ● ●
每一人
傷害
醫療費用
最高 
20萬元
保險費(元) 輕型機車 424  735  865 1,574
重型機車 658 1,200 1,099 2,039
汽車險專案
1 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損失費用保險
(承保保額:依車齡限制,最高20萬元)
保額 10萬元
(車齡未滿12年)
5萬元
(車齡未滿15年)
保費(元) 3,055 2,564
2 險種項目 保額 方案(A) 方案(B) 方案(C)
第三人責任
保險

每一個人傷害:最高
(A)200萬元
(B)500萬元

● ● ● ● ● ● ● ● 自行選擇
投保險種
及保額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最高
(A)1,000萬元
(B)2,5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最高
(A)30萬元
(B)50萬元
乘客體傷責任保險 每一個人傷害:最高
(A)100萬元
(B)300萬元
    ● ●     ● ●
每一意外事故傷害:最高
(A)400萬元
(B)1,200萬元
(乘載人數扣除駕駛)
駕駛人傷害保險 死亡或殘廢保險金:最高150萬元       ●       ●
住院醫療保險金:1,000元
(最高90日)
刑事訴訟
律師
費用補償
因刑事責任所生的律師費用:最高
(A)10萬元
(B)20萬元
  ● ● ●   ● ● ●
保險費(元)
(第2、3項保費係以5人座自小客車,30-60歲車主,連續三年投保且無理賠紀錄作為基礎)
男性 2,318 2,747 3,734 4,096 3,559 4,079 5,586 5,948
女性 1,986 2,415 3,402 3,764 3,051 3,571 5,078 5,440
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每一人死亡或
殘廢:
最高200萬元
男性$1,099 女性$1,019
每一人傷害
醫療費用:
最高  20萬元
超值回饋:
機場接送優惠、租車優惠服務、道路救援服務
(車種為自小客、自小貨投保任意險者,贈送道路救援服務平面20公里)

備註:

  1. 商品之給付項目、文號及日期:臺灣產物汽車保險共同條款 財產損失保險金及責任保險金 101.08.23產企字第1010001384號函備查;臺灣產物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 被保險車輛發生碰撞所致毀損滅失給付 99.06.21產企字第0990000913號函備查;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自用)責任保險金 102.06.26產企字第1020001233號函備查;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財損(自用) 責任保險金 102.06.26產企字第1020001235號函備查;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 慰問金費用 103.01.22產企字第1030000184號函備查;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責任保險金 102.12.03產企字第1020002191號函備查; 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 傷害保險金 100.03.30產企字第1000000489號函備查; 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附加條款(日額型) 傷害保險金 102.02.27產企字第1020000427號函備查; 臺灣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所致乘客或第三人傷害、死亡之給付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08.05金管保策字第09902565220號核准;臺灣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刑事訴訟律師費用 100.09.14金管保品字第1000214039-0號函核准。
  2. 本商品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
  3.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欲查詢本公司銷售商品之相關資訊可至下列網址:http://www.tfmi.com.tw或至本公司總分支機構查閱及索取書面文件,免費申訴電話:0809-068-888。
  4. 報價專線:0800-365-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