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
證券名稱
代號
撮合
方式
單筆
張數
累計
張數
處置內容
2026-10-16 立碁
(8111)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6 ~ 2026-10-22
處置條件 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5*證券代號:8111*證券名稱: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6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6日至115年10月22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3)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6 立碁四
(81114)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6 ~ 2026-10-22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5*證券代號:81114*證券名稱: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處置原因:該轉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上櫃股票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111)經本中心發布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6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6日至115年10月22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6 隴華
(2424)
10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6 ~ 2026-10-22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人工管制撮合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十分鐘撮合一次)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二項。
2026-10-15 可寧衛富邦5C購01
(053040)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5 ~ 2026-10-21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2026-10-14 台星科
(3265)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3*證券代號:3265*證券名稱:台星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4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20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3)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4 耀穎
(7772)
2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3*證券代號:7772*證券名稱:耀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4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20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4 映興
(3597)
2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3*證券代號:3597*證券名稱:映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4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20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3)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4 中茂
(5205)
2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3*證券代號:5205*證券名稱:中茂能資系統整合科技(股)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4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20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4 冠西電
(2466)
2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二十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14 美德醫療-DR
(9103)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4 ~ 2026-10-20
處置條件 連續五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二十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13 鈺鎧
(5228)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3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2*證券代號:5228*證券名稱:鈺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3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3日至115年10月19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3)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3 巨虹
(8084)
25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3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12*證券代號:8084*證券名稱:巨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3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3日至115年10月19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5分鐘撮合一次);(2)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3 達發統一66購01
(071804)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3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2026-10-13 華新科
(2492)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3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08 聯一光
(3441)
2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聯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44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10月8日起7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08 聯茂
(6213)
2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及當日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及當日沖銷量百分比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七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12 德宏
(5475)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2 ~ 2026-10-16
處置條件 最近30個營業日內有12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08*證券代號:5475*證券名稱: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最近30個營業日內有12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2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2日至115年10月16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之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2 天擎
(6708)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2 ~ 2026-10-16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08*證券代號:6708*證券名稱:天擎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處置原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2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2日至115年10月16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3)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2 尖點二
(80212)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2 ~ 2026-10-16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公布日期:115/10/08*證券代號:80212*證券名稱: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處置原因:該轉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上市股票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8021)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處置起訖期間:自115年10月12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12日至115年10月16日),如遇:(1)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其最後交易日;(2)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處置措施:(1)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2)證券商應就投資人每日已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12 騰輝電子-KY
(6672)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2 ~ 2026-10-16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六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12 尖點
(8021)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12 ~ 2026-10-16
處置條件 連續五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月十六日﹝五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6-10-08 浩鼎
(4174)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5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再次處置
處置內容 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74)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10月8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08 勤凱
(4760)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5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勤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760)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10月8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08 勤凱二
(4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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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5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勤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760)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10月8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勤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4760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08 中茂
(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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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5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中茂能資系統整合科技(股)公司股票(代號:520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10月8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6-10-08 裕慶一KY
(6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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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10-08 ~ 2026-10-15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裕慶金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95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10月8日起5個營業日(115年10月8日至115年10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裕慶金屬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957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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