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日期 |
證券名稱 代號 |
撮合 方式 |
單筆 張數 |
累計 張數 |
處置內容 |
|---|---|---|---|---|---|
| 2026-04-17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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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宜特 (3289)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89)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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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博磊 (358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博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8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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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台燿 (6274)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7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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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台燿五 (62745)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274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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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意德士 (7556)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556)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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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意德士一永 (7556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556)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7556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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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意德士二 (7556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556)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7日至115年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意德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7556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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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沛爾生醫-創 (6949)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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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力銘 (3593) |
1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人工管制撮合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十分鐘撮合一次)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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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榮科 (4989)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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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創意 (3443)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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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7 | 貿聯凱基54購04 (03344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7 ~ 2026-04-30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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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光洋科 (1785)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光洋應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78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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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6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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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前鼎 (4908)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前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0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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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六方科一KY (4569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六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569)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六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4569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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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達航科技 (4577)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達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57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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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森崴能源一 (68061)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06)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6日至115年4月2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06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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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森崴能源 (6806)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人工管制撮合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五分鐘撮合一次)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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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大銀微系統 (4576)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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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有成精密 (4949)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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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六方科-KY (4569)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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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雙鍵 (4764)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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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大量 (316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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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台勝科 (353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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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6 | 晶技 (304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6 ~ 2026-04-29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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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志聖二 (24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67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原應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採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惟其標的股票本日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第二次處置,該轉換公司債併同採行處置措施,爰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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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志聖三 (2467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673)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原應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採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惟其標的股票本日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第二次處置,該轉換公司債併同採行處置措施,爰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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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一詮六 (24866)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486)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一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六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866)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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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駿吉-KY (159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英屬開曼群島商駿吉控股(股)公司股票(代號:159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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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光環 (3234)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光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3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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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位速 (3508)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08)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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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環宇-KY (499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環宇通訊半導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9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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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頎邦 (6147)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14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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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訊芯二KY (6451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訊芯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451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原應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採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惟其標的股票本日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第二次處置,該轉換公司債併同採行處置措施,爰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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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汎銓一 (6830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30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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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巨漢 (6903)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巨漢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903)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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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尖點二 (8021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21)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尖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8021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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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綠河-KY (8444) |
1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綠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44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10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暫停融資券交易,但信用交易了結或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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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高力四 (89964)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996)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5日至115年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高力熱處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89964)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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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高力 (8996)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最近十個營業日已有六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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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尖點 (802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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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聯友金屬-創 (7610)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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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訊芯-KY (645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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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志聖 (246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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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鼎元 (2426)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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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緯穎中信5A購05 (05050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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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瑞軒 (2489)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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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禾伸堂 (3026)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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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5 | 一詮 (2486)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5 ~ 2026-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五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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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由田 (3455)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由田新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45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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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欣興一 (3037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03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037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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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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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汎銓一 (6830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30)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30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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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中探針 (621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連續5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中國探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17)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5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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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豪勉 (6218)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豪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1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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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辛耘一 (35831)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583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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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辛耘二 (3583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辛耘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583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4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4日至115年4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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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汎銓 (6830)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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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元晶 (6443)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已有十二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十二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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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辛耘 (3583)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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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4 | 欣興 (303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4 ~ 2026-04-27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四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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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全新二 (2455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455)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3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3日至115年4月2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55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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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全新三 (2455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455)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3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3日至115年4月2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4553)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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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6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3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3日至115年4月2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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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雍智科技 (668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683)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3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3日至115年4月2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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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森崴能源一 (68061)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06)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3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3日至115年4月24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森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06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1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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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森崴能源 (6806)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人工管制撮合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該有價證券係變更交易方法為全額交割者,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十分鐘撮合一次)b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證券經紀商向投資人預收款券須同時合下列規定: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交易作業辦法第三條。ii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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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乙盛-KY (5243)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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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大量 (316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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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3 | 全新 (2455)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3 ~ 2026-04-24
處置條件
連續五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三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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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0 | 波若威 (316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0 ~ 2026-04-23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波若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63)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0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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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0 | 位速 (3508) |
2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0 ~ 2026-04-23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位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50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0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10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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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10 | 汎銓一 (6830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10 ~ 2026-04-23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30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0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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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9 | 汎銓一 (6830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9 ~ 2026-04-22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30)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9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9日至115年4月2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汎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30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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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9 | 安瑞-KY (3664) |
45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9 ~ 2026-04-2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66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9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9日至115年4月2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45分鐘撮合一次),另依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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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9 | 泓瀚 (474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9 ~ 2026-04-2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泓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74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9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9日至115年4月2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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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9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9 ~ 2026-04-2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9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9日至115年4月2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惟其標的股票前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該轉換公司債已併同採行處置措施,其中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2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仍應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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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9 | 汎銓 (6830)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9 ~ 2026-04-22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九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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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 亞泰金屬 (672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8 ~ 2026-04-21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亞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727)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8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2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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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 大量二 (31672)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8 ~ 2026-04-21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6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第二次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8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2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大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67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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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 印能科技 (7734)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8 ~ 2026-04-21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73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8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8日至115年4月2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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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8 | 大量 (3167)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8 ~ 2026-04-21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二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且該股票於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交易資訊。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八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二十分鐘撮合一次)。b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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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7 | 凌航一 (3135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7 ~ 2026-04-20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35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7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7日至115年4月2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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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 IET-KY (497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1 ~ 2026-04-2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7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日起12個營業日(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2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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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 泓瀚 (4741)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2 ~ 2026-04-17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泓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74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2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2日至115年4月1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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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 華紙 (1905)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2 ~ 2026-04-17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二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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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 微程式 (7721)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2 ~ 2026-04-17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二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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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 凌航一 (31351)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1 ~ 2026-04-16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市公司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35)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處置,依本中心「櫃檯買賣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第六條規定,爰自115年4月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1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35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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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 樂威科-KY (4154)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1 ~ 2026-04-16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樂威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5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1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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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 雅特力-KY (6907)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1 ~ 2026-04-16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雅特力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907)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4月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1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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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 凌航 (3135)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6-04-01 ~ 2026-04-16
處置條件
最近十個營業日已有六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六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五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四月十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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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 青雲 (5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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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03-31 ~ 2026-04-15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青雲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386)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3月3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3月31日至115年4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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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 聯寶 (6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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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03-31 ~ 2026-04-15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聯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2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3月3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3月31日至115年4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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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 聯寶一 (68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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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6-03-31 ~ 2026-04-15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聯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82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5年3月31日起10個營業日(115年3月31日至115年4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聯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821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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