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 |
證券名稱 代號 |
撮合 方式 |
單筆 張數 |
累計 張數 |
處置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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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 益安 (6499)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20 ~ 2025-07-07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499)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20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20日至114年07月0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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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 昶瑞機電 (7642)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18 ~ 2025-07-01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昶瑞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7642)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6月18日至114年07月01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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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 聯亞 (3081)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16 ~ 2025-06-27
處置條件
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081)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16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6月16日至114年06月2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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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 安鈦克 (6276)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11 ~ 2025-06-26
處置條件
連續5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安鈦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76)因連續5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5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11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11日至114年06月2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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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 全福生技 (6885) |
5 | 10 | 30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10 ~ 2025-06-23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十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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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 上詮 (3363) |
20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6 ~ 2025-06-23
處置條件
連續5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上詮光纖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363)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5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5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6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06日至114年06月2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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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 醣聯 (4168)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6 ~ 2025-06-19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6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6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6月06日至114年06月1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暫停融資券交易,但信用交易了結或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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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 醣聯三 (41683)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6 ~ 2025-06-19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16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6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6月06日至114年06月19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台灣醣聯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41683)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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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 台灣銘板 (6593)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3 ~ 2025-06-18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灣銘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93)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3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03日至114年06月1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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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 台灣銘板一 (65931)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3 ~ 2025-06-1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台灣銘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93)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3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03日至114年06月1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台灣銘板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6593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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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 興泰 (1235)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3 ~ 2025-06-16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三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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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 英濟 (3294)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2 ~ 2025-06-17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英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9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2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6月02日至114年06月17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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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 霈方 (6574)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2 ~ 2025-06-13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霈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7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6月02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6月02日至114年06月1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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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 台火 (9902)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6-02 ~ 2025-06-13
處置條件
連續五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五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二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六月十三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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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 德宏 (5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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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5-05-29 ~ 2025-06-1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德宏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47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5月29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5月29日至114年06月1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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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 益安 (6499) |
- | -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5-29 ~ 2025-06-1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益安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499)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5月29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5月29日至114年06月1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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