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日期
證券名稱
代號
撮合
方式
單筆
張數
累計
張數
處置內容
2025-04-29 大綜
(3147)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9 ~ 2025-05-15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4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9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5月1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9 鑫聯大投控
(3709)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9 ~ 2025-05-13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鑫聯大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709)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9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9日至114年05月13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2 事欣科三
(49163)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2 ~ 2025-05-06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事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49163)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2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2日至114年05月0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2 聯亞
(3081)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2 ~ 2025-05-06
處置條件 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聯亞光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081)因最近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2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2日至114年05月06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2 華凌
(6916)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2 ~ 2025-05-06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起至一百十四年五月六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2025-04-21 欣普羅
(6560)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1 ~ 2025-05-05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欣普羅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60)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1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5月0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1 昇銳
(3128)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1 ~ 2025-05-05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2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1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5月0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21 昇銳二
(31282)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21 ~ 2025-05-05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12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21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21日至114年05月05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128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8 哲固
(3434)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8 ~ 2025-05-0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哲固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434)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8日至114年05月0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8 哲固一
(34341)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8 ~ 2025-05-0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哲固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3434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8日至114年05月0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8 世紀*
(5314)
20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8 ~ 2025-05-02
處置條件 連續5個營業日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世紀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314)最近30個營業日內曾發布處置,又因連續5個營業日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8日至114年05月0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20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8 全譜
(6228)
5 10 30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8 ~ 2025-05-02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全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228)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8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8日至114年05月02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6 明輝-DR
(911608)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6 ~ 2025-04-29
處置條件 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已有十二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內已有十二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2025-04-15 杭特
(3297)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30
處置條件 連續3個營業日及沖銷標準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杭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29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且最近3個營業日曾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2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30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IKKA一KY
(22501)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第一化成控股(開曼)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22501)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智晶
(5245)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4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智晶一
(52451)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4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52451)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智晶二
(52452)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轉(交)換公司債之標的證券經本中心或臺灣證券交易所發布處置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5245)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代號:52452)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保勝光學
(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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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保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517)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但信用交易了結及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綠界*國票49售07
(71261U)
- - -
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
處置措施
處置內容 綠界*國票49售07權證(代號:71261U)因連續3個營業日達本中心作業要點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經本中心公布注意交易資訊,爰自114年04月15日起10個營業日(114年04月15日至114年04月28日,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改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5分鐘撮合一次),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10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30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但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
2025-04-15 致茂凱基49售01
(0707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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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
2025-04-15 蔚華科
(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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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起訖時間 2025-04-15 ~ 2025-04-28
處置條件 連續三次
處置措施 第一次處置
處置內容 1處置原因:該有價證券之交易,連續三個營業日達本公司「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2處置期間:自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十個營業日,如遇:a有價證券最後交易日在處置期間,僅處置至最後交易日,b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c開休市日變動則調整處置迄日〕。3處置措施:a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終端機執行撮合作業(約每五分鐘撮合一次)。b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數量單筆達十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三十交易單位以上時,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c信用交易部分,應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有關信用交易了結部分,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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